我院召开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回头看动员大会

  2009-09-01

7月15日上午,我院召开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回头看动员大会。纪委书记、学院治理“小金库”领导小组组长许志宇主持会议并讲话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。会议要求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“回头看”工作,自查申报和校内督察时限延长至7月20日。

学院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、纪委副书记杨士民通报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,传达了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回头看的通知》精神。我院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,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,齐抓共管,加强宣传,强化督察,自查面达到了100%,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,初见成效。但目前还存在着个别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认识不到位、宣传发动不够广泛、自查自纠工作留有死角等问题。

省教育厅的通知指出,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,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深入贯彻落实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—2012》工作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“小金库”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、紧迫性,深入开展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,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“小金库”,建立和完善防治“小金库”的长效机制。通知决定,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自查申报和校内督察时限延长至7月20日,在这段时间内,全院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“回头看”,按照自查从宽、被查从严的政策要求,鼓励自查,在自查申报时限前,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或免于处理。超过自查申报时限,对被查发现的“小金库”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必须在7月15日前将本单位“小金库”自查情况重新盖章签字确认,重新申报,作为认定自查结果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后进行处理的重要依据。

会议还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会议指出,7月15日至20日,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 分组进行校内督察。

会议指出,校内督查工作是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,是对部门(单位)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复核性检查,是院内自查工作的延续,是为了防止个别部门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不认真、走过场、存在瞒报现象。这次督查将按20%的比例抽查,必要时可视情况扩大督查面。

许志宇书记再次强调指出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,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