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津补贴”让支部书记人生“倒贴”

  2020-02-23

“作为居委会的一把手,没有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抱着侥幸心理顶风违纪发放津补贴,并且我本人还违规领取,我负直接责任,愿意接受组织处理,并退交违规领取的补助。”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调查,遂平县莲花湖民安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张富生后悔不已。

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,民安社区居委会经支部会议研究后,由张富生决定并安排文书冯某某造表,用莲花湖街道办事处拔付的工作经费发放值班补助、通讯费、年度奖金等各种补助共计87400元。调查组又顺藤摸瓜,深挖细查,发现张富生还涉嫌违反廉洁纪律行为,2010年7月至2012年10月,张富生在民安居委会财务帐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车辆使用、维修费用共计3250元。

“我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,打着‘关心下属’‘调动积极性’的旗号违规发放补助”,看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,实则践踏了纪律底线,违背了廉洁初心,真是后悔啊。”张富生悔恨不已。

顶风违纪、明知故犯、自作聪明,违纪发放津补贴却让自己的人生“倒贴”。张富生身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,置中央三令五申的八项规定和党纪法规于不顾,违规发放各种补助、违规报销个人车辆费用等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2017年5月24日遂平县纪委给予张富生撤销民安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、支部委员职务之处分,违纪款物全部予于收缴。

【点评】: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问题,其本质是一种变相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的谋利行为,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,中央明令禁止违规发放各类津贴、补贴、奖金等,但仍有像王富生这样的党员干部顶风而上,自以为是,瞒天过海,实则自欺欺人,终被查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