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巩在齐州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-10-12
曾巩,字子固,北宋时期的文学家、史学家、政治家,雅号南丰先生。北宋熙宁四年(1071)六月,曾巩任齐州(今山东济南)知州,成为齐州的父母官。在齐州任上,曾巩干了两年余三个月,之后调任襄州知州。虽然在齐州任职时间不算长,曾巩却广行善政,深受百姓爱戴。他的故事在元代方志《齐乘》以及清代方志康熙《济南府志》、道光《济南府志》中皆有精彩记载。
(一)
曾巩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。其弟曾肇说他“为人惇大直方”,“不为矫伪姑息以阿世俗。弗在于义,虽势官大人不为之屈,非其好,虽举世从之,不辄与之比”。主掌齐州间,曾巩不畏强暴的性格得到充分彰显。齐州曲堤有户周姓人家,是当地名门望族,周家子弟周高依仗家势在乡中为非作歹,打骂戕害平民,成为当地一大祸害。对此,州县的各级官吏知情却不敢拿办,因为周家背后还有更大权贵的支持,那些势力足以令州县官吏丢官弃职。初到齐州的曾巩却不顾虑这些,了解情况后,他果断将周高拿下“取置于法”,而周氏家族自知理亏竟也未敢再生枝节。
北宋时期,齐州民风强悍,时有盗寇出没。历城和章丘就有个令百姓胆寒的“霸王社”,他们横行乡闾多年,盗窃财物、劫车夺囚、无恶不作。曾巩决心铲除“霸王社”,保护百姓生活。他先以雷霆之势抓捕流放了其中的31人,又组织村民结成保伍,联合巡查剩余盗寇,凡有盗贼出现就击鼓传递消息,相互声援形成合围。如此一来,盗寇每次行动都会有人被捕。其中有个叫葛友的,不堪追捕之苦,主动向官府自首。曾巩略施小计,通过葛友迅速瓦解了“霸王社”:他为葛友安排了几名“随从”,令其衣着光鲜地驾着满载布帛的马车在乡中巡游,其余盗匪见状也纷纷自首,“霸王社”不攻自破。在曾巩的整治下,齐州“豪宗大姓敛手莫敢动,寇攘屏迹,州部肃清,无枹鼓之警,民外户不闭,道不拾遗”。
(二)
曾巩在严盗贼的同时宽百姓,他平息诉讼、澄清风俗,体察百姓生活,为百姓分忧解难。当时,正值朝廷推行王安石变法,曾巩在齐州根据实际情况次第实施,并尽量减少对百姓的叨扰。河北发民浚河,调及他路,齐州需要出民夫两万。按照登记在册的人口来看,应当是三丁出一夫。然而曾巩凭借多年的为政经验,认为籍册中有隐瞒和遗漏,并不是齐州真实的户籍情况。经过清查,去除了那些虚浮的记录,曾巩最后确定齐州九丁出一夫。这一决定不仅为朝廷节省了大量开支,更为百姓减轻了徭役负担,深为百姓称道。
齐州境内有些水路,百姓往来皆靠渡筏载运,这种方式不仅行进缓慢,而且还要收取渡钱,遇有雨雪更是无法通行。曾巩免除了无名渡钱,在一些河上建造了桥梁,方便百姓来往。他还根据地形地势,迁移了原先传舍的位置,将驿路改为从长清到达博州,再通至魏州,如此就省去6个驿站,人们都觉得更加便利了。
(三)
北宋时的齐州城,经常遭受水患侵袭。齐州城地势南高北低,南面为山,北面有河,城中泉眼星罗棋布,汇聚成渠纵横交错。逢雨季,泉水猛增向北汇聚,而北面水系又会向城内泛滥,因此城北门附近常常陷于水困。曾巩在考察了齐州城水文情况后,在城北原有防洪设施的基础上进行了水利工程的改扩建,修成大水闸一处,称为“北水门”。有了这道屏障,齐州城北再无水患之忧。
同时,曾巩组织百姓疏浚大明湖,利用湖沙建了一条贯通湖水南北的长堤——百花堤,堤上可行马,两侧植柳树,树影婆娑,美不胜收。他围绕大明湖建起鹊华、水西、湖西等小桥,将湖水泉溪勾连在一起,形成了逶迤绮丽、水波荡漾的诗意景观,为自然景色增加了浓郁人文韵味。康熙《济南府志》载录曾巩咏鹊华桥诗一首:“将家须向习池游,难放西湖(即大明湖)十顷秋。从此七桥风与月,梦魂长到木兰舟。”正如苏东坡守杭州,曾巩知齐州也让这方“一城山色半城湖”“紫荷香里听泉声”的乐土拥有了更多诗情画意。
北宋熙宁年间的齐州,尚没有使客之馆,有使客来便临时搭建房屋,费民费力,房屋又多简陋,而在使客走后成为废屋。因此,曾巩在宜人的趵突泉畔建造了两座宾舍以待客,北面的曰历山堂,南面的曰泺源堂。元代于钦撰写的方志《齐乘》记载,“南丰知齐州日,建此以馆客。”在曾巩看来,打理使客馆舍是太守的职责,而考辨山川地理和人文风貌也是太守的职责。他详细考证了两庄与齐州紧密相关的事件:一则,趵突泉的源头并不是古人说的王屋山,就在城南的山区,而趵突泉是泺水之源;二则,城南的历山(即千佛山)正是大舜躬耕之处。因此,曾巩将趵突泉畔的馆舍命名为“历山堂”和“泺源堂”,并写下了著名的《齐州二堂记》和《齐州北水门记》。曾巩的这一考辨对齐州城和后来的济南而言,意义都极为深远。
熙宁六年(1073)九月,曾巩调任襄州。齐州百姓爱戴曾巩不愿他离开,竟然“决桥闭门”来挽留他。曾巩是在夜里悄悄离开的,带着对齐州人民的感佩眷恋。多年以后,百姓在千佛山建起了曾公祠,怀念这位勤政务实的知州。清代道光年间,曾公祠在大明湖西北岸重新修建,更名为“南丰祠”。到今天,“南丰祠”依然伫立在大明湖畔的依依柳荫之中,是泉城济南的一处重要人文景观。(张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