邹一桂婉拒作画
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  2021-11-25

运河佳绝处,放眼清名桥。清名桥原名清宁桥,是大运河无锡段中历史最悠久、规模最大、保存最完整的单孔石拱桥。桥东侧刻有《重建清宁桥碑文》,留存至今,撰写碑文者乃清代无锡著名贤臣邹一桂。

邹一桂(1686年-1772年)是清代状元邹忠倚的后人,雍正五年(1727年),四十二岁的邹一桂考中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,历任云南道监察御史、贵州学政、礼科给事中、太常寺少卿、大理寺卿、礼部侍郎,官至内阁学士。

纵览邹一桂的为官历程,正直敢谏是其特色。婚姻乃人生之大事,不独个人重视此事,中国古代历代政府也相当重视,从西周开始,就设立了官方的婚姻介绍机构,延续到了清朝,在三言二拍等明清小说中,常能见到媒官。雍正十年(1732年),邹一桂发现地方上的媒官不思媒妁等正事,反而勾结不法之徒,私自蓄养妇女,并以此牟利,便上疏奏请严禁此行为,并对地方官以失察进行惩处,雍正帝准其所请。

乾隆年间,湖南巡抚许容因诬陷别人遭到罢官处分,但不久朝中就有人通过暗箱操作,使许容又被重新起用,任命为湖北巡抚。邹一桂对此行为深恶痛绝,与给事中陈大玠等人联名上疏,列举许容狡诈欺公的种种行径,任用这样的人为封疆大吏何以训示天下,反而会向在任官员传递错误的信号。乾隆帝采纳他们的意见,免去许容官职。

在担任管理国家司法事宜的大理寺卿时,邹一桂发现狱卒常以防范囚犯脱逃为借口虐待囚犯,不少囚犯甚至因此毙命,上疏奏请禁止此类行为。他在奏章中说,囚犯固然有罪,但也要依照《大清律例》体现仁政恤刑,采用匣床束缚犯人身躯等刑罚,使囚犯动弹不得、生不如死,这些刑罚都在禁止之列,狱卒为防范犯人逃脱,不仅仍沿用被禁止的刑罚,而且还创出了新的刑罚,这些对判案无益,于律例有损,应一体废止。

邹一桂以能力识人,不遗余力保举贤良之才。乾隆十四年(1749年),朝廷下诏官员举荐既深明经学又有德行的人才。邹一桂举荐了雍正朝因“性倨傲,不合时宜”而遭罢官的同乡顾栋高。当时很多人质疑他的做法,亲朋劝他少沾染被罢官的人,而平日有过节的人则认为他有结党营私之嫌。但邹一桂力排众议,据理力荐。后来,顾栋高作为“饱学宿儒”的典型,在各大臣举荐的人选中脱颖而出,至此朝廷内外都称赞邹一桂有知人之明。

最令后世称道的,还是邹一桂为官谨慎负责、不徇私情的一面。清末民初文人徐珂所著《清稗类钞》中,有一则“邹小山谨慎”的轶事(邹一桂号小山)。邹一桂因为擅长画画,常在内廷值班侍奉雍正。一天,尚在潜邸的弘历(即乾隆帝)让内侍托他画幅画。邹一桂虽早与弘历相熟,但他谨记自己的职责是服务御前,非谕旨不能随便替皇室成员作画,遂婉言拒绝。弘历不怒反喜,赞赏他的公私分明、处事谨慎,弘历即位后,对其委以重任,并传出君臣之间共作画的美谈。

乾隆二十三年(1758年),邹一桂获准辞官回到家乡无锡。乾隆帝在南巡到无锡时,特地去看望邹一桂,并赐“画禅颐寿”匾额,予以表彰。(王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