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青天”李方:去世后存银还不够一副棺材钱
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2018-10-26
道光年间,洛阳新安县马行沟村(今北冶镇马行沟村)出了个“大人物”,这个人叫李方。
李方幼年丧母,父亲再续,继母曾欲谋害之而未成。由于李家家境贫寒,李父为改变命运,将他送入私塾,攻读诗书。李方天资聪颖,学习刻苦,所写文章洋洋洒洒,字字珠玑,常多惊人之语,得到世人称赞。成年后,他开始受聘担任私塾教师,一边读书,一边教学,以微薄的收入上养双亲,下抚诸弟,待继母所生的弟弟尤其友善。
道光四年(1824年),李方考上举人。道光十二年,李方上京赶考,考试成绩名列全国第63名,被定为二甲,赐进士出身。不久被选入翰林院,成了一名庶吉士(翰林)。道光十五年,他在翰林院深造毕业,留翰林院任编修(正七品)。
编修期满,李方升任湖广京畿道监察御史(五品)。他生性耿直,一身正气,多次上书指陈时政,剖析利弊得失,往往切中要害。道光十九年,皇帝开恩科,派李方到陕西担任副主考,这时主考汤鹏父亲突然去世,汤鹏回家丁忧。朝庭来不及另派主考官,李方便主持了陕甘乡试,他秉公录取,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,被称为“得人最盛”。
主持考试结束,李方被提拔为山西平阳府知府(从四品)。在担任知府期间,他从平阳府实际情况出发,采取了三方面措施。一是清理各种差徭,将不便于民的差徭全部取消,减轻了百姓负担;二是清查积案,平反冤狱,数月间将积案处理一空,使监狱之中无冤屈之人;三是助资助学,他将自己的养廉银(清朝知府一年养廉银为1200两至4000两,各府不等)拿出,给贫困学子发补贴。在他的治理下,平阳政通人和,教育兴起,百姓安居乐业。人民尊称他为“李青天”。“李青天”的称誉传到北京,道光皇帝将其提拔为甘肃皐兰道(正四品)兼管甘肃省按察使(从三品,甘肃省最高司法官)事。
圣旨到达平阳,李方离任赴甘。平阳百姓听闻李方要调走,纷纷前去为他送行,有送万民伞的,有哭泣不舍的,有拉住手不松的,有扳住车辕不让走的,更有躺在路上挡住车道的。圣旨难违,李方最终与平阳百姓依依惜别。平阳人民为了纪念李方,为他建了“生祠”,立了李公遗爱碑。
李方将平阳作风带到甘肃,他教导属下利人泽物,为政以宽,严禁严刑峻法和循私枉法。为了尽快将积案和冤案清理干净,李方曾废寝忘食,数十夜衣不解带。道光二十一年(1841年),勤于政务的李方积劳成疾,卒于甘肃按察使官署,年仅四十三岁。去世这一天,甘肃百姓哭声震四野,有人出资为李方塑像,刷以金水,在其逝日进行祭祀。
李方去世,按当时风俗,棺木要送回新安安葬。甘肃官员唐树义到他的办公室,打开办公桌抽屉,发现李方的存银还不够一副棺材钱。唐树义含泪出面为李方筹措资金,将李方的棺木运回马行沟安葬。为官六年,位居四品(正厅级),李方每年除俸禄收入外,还有数千两养廉银(道台时每年2000至8000两)收入。俗话说:“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”,而李方去世时却连棺材钱都没有,从另外一个方面证明,“李青天”这个称号确实是名副其实的。(洛阳市纪委监察委)